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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嗜赌输光家产 妻子离婚胜诉

来源:网络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5-03-12

由于丈夫痴迷赌博,游手好闲,输光了家产,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。近日,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喜某和被告秦某离婚,婚生小孩由妻子喜某抚养。
今年38岁的秦某,系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,1991年与喜某自由恋爱结婚,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好,并生育一男孩。由于喜某父母未生育男孩,秦某于1992年按农村风俗以入赘方式落户到喜某家生活。1996年夫妇俩经营一饭店,不久秦某便迷上打牌,也无心思经营生意,饭店因亏本而关闭,几年后家里所有的积蓄都被秦某输光了。为此,妻子喜某只好外出打工,夫妻感情日渐冷淡。2002年11月4日,秦某在未告知家人的情况下外出,在广东打工。此后,秦某常在外游手好闲,不尽家庭责任和义务,有点钱就打牌,为了打牌及偿还赌债,将家中拖拉机、摩托车、彩电等变卖,导致夫妻关系日渐恶化。为此,喜某起诉法院要求与秦某离婚。
一审法院2006年8月作出离婚判决后,秦某不服,提起上诉。
二审法院认为,原、被告婚后初期虽有一定的夫妻感情,但由于秦某痴迷赌博,经常游手好闲,不尽家庭责任义务,导致夫妻矛盾激化,夫妻感情日渐冷淡。且经调解仍不能和好,故依法准予二人离婚;婚生小孩由喜某抚养;喜某自愿给付秦某生活困难帮助费3000元,予以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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